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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广州市白云区住房OB视讯建设和交通局招聘公告执法辅助岗1名

  OB视讯2023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招聘公告执法辅助岗1名,要求本科学历学位,工商管理,城乡规划相关专业,40岁以下。

  为进一步吸引高素质人才,根据工作需要,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  (一)招聘职位及人数: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政府雇员执法辅助岗1名。详见《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》(附件1)。

  (二)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,认同政府雇员身份,履行政府雇员义务;

  (五)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《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》(见附件1)。

  2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应聘者自行下载《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》(附件2),如实填写后,携带相关资料按公告规定的、地点报名,不需交纳报名费;

  3.报名地点: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人事科(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四楼430室);

  (5)劳动合同、社保清单和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如有住房建设和交通部门相关工作经验,需一并提供此项证明材料);

  1.面试对象。应聘人员报名后,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查,根据招聘条件,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;

  3.面试成绩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,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。

 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: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,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,视情况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
  由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学历情况等。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 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公示7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,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为期一个月,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%发放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

 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负责解释,咨询电线(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6:00,节假日除外)。

  2023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招聘公告执法辅助岗1名,要求本科学历学位,工商管理,城乡规划相关专业,40岁以下。

  为进一步吸引高素质人才,根据工作需要,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  (一)招聘职位及人数: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政府雇员执法辅助岗1名。详见《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》(附件1)。

  (二)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,认同政府雇员身份,履行政府雇员义务;

  (五)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《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》(见附件1)。

  2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应聘者自行下载《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》(附件2),如实填写后,携带相关资料按公告规定的、地点报名,不需交纳报名费;

  3.报名地点: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人事科(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四楼430室);

  (5)劳动合同、社保清单和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如有住房建设和交通部门相关工作经验OB视讯,需一并提供此项证明材料);

  1.面试对象。应聘人员报名后,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查,根据招聘条件,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;

  3.面试成绩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,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。

 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: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,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,视情况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
  由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OB视讯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OB视讯、学历情况等。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 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公示7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,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为期一个月,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%发放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

 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负责解释,咨询电线(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6:00,节假日除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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